根据《塔里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二)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面试专家由不少于5位具有招生资格的本专业导师组成,组长由具备正高职称的导师担任,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专业知识、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专业知识等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强化组织管理
着力健全复试工作组织机制,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规范复试各环节操作,严肃考风考纪,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公信力。加强对复试导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与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行为,增强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人员承担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科学选拔,优化考核机制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考生的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不断提升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切实体现分类选拔、精准选才的要求。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请各位考生按照《塔里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通知》(网址:https://yjsb.taru.edu.cn/info/13151/274417.htm)的相关要求准备复试环境,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31日线上开展,调剂系统4月8日开通,于4月25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复试小组通知到考生。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1.复试成绩要求
按照《塔里木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复试资格审核
(1)考生需提供复试审核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诚信复试承诺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名时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复试参考材料: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或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或专家推荐信。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配合我校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复试。
3.材料提交方式
上述材料请按“序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材料名称”进行命名,上传至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zs.taru.edu.cn/gl);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4.管理与监督
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复试过程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
按照《塔里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视频问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自我介绍等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笔试部分
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笔试,专业笔试采用线上随机抽题,在线视频口述答题的形式。笔试科目详见附表1,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5道题依次作答,每题20分,问答总时长20分钟,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在除专业笔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与拟录取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单科满分100分、每科问答时长10分钟。加试科目不计总分,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表1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
专业(代码) |
复试科目 |
加试科目 |
农业工程(082800) |
节水灌溉理论与技术 |
1.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 2.水工建筑物 |
土木工程(085901) |
建筑材料 |
1.混凝土结构 2.建筑结构与构造 |
水利工程(085902) |
水工建筑物 |
1.节水灌溉理论与技术 2.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 |
资源与环境(085700) |
环境工程学 |
1.环境化学 2.环境工程微生物学 |
2.综合面试部分
(1)具体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察。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④英语能力考核
英语自我介绍、口语对话等3-5分钟。
(2)具体要求
①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保存备查;
③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严格统一;
④面试部分满分100分。
注:
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笔试、面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缺考。
(七)体检
复试前考生需提交《塔里木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情况表》,如实报告是否曾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是否存在身体残疾或家庭病史等健康状况。所有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或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同属一级学科或同一大类有交叉的学科专业;或调剂考生所学本科专业是报考专业同属学科门类下的本科专业或同一大类与报考学科专业交叉的学科所属本科专业。
4.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不接受已复试考生的再次调剂申请。
(二)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调剂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并在我校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步骤,接到复试通知及拟录取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
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注:初试成绩含加分。
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同一批次复试考生按专业排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兼收的招生专业,两类考生分开排名,按各自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单独排名。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中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
(三)确定录取名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严格录取核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信息发布和公示
复试、调剂、拟录取等相关信息在研究生处网页进行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七、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督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监督电话
学院纪委:0997-4680363
研究生处:0997-4682652
联系部门: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0997-4680383
八、严肃纪律
学院将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别是在面试环节,每个面试组将安排一名学院纪委委员全程参与,进行现场督导与检查,确保面试程序规范、评分客观公正、过程公开透明。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未尽事宜均按《塔里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